许多自由民族主义作家希望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的两派思想可以相得益彰,共同支撑起现代的自由主义民主政治。
建国是要大家合起来建一个国,不容有两个以上的建国运动。社会内部的统一,不能用阶级的方式,而必须用联合的方式。
在这个意义上,政协本身不是宪政,只是实现宪政的条件。梁漱溟在政协大会上竭力主张所有现役军人脱离党派,邵力子反驳说:这实际上做不到。"即使在最讲仁爱的儒家地主户下租佃,农村的阶级关系也决不是作田园诗的合适题目,而十九世纪后期的外居地主制则更加苛刻,以致在二十世纪时已经变得令人不堪忍受。今天的多样性的民主概念,在十八世纪的民主之父看来并不具有根本性,他们的民主概念恰恰是统一和一致,因为他们参照的是古代的民主,斯巴达和罗马的民主,而不是自由民主。政党被接受的前提是克服对分裂的恐惧,在于"多元主义"的确立。
在梁漱溟看来,抗战爆发,这一外来的力量使得中国长久以来的统一问题之解决成为可能,"这全为暴敌所赐,其势不可久恃。但是中国的宪政运动,却出于挽救民族危亡的动机,是出于民族立场,属于民族自救运动,是百年来世界大交通之后,基于外在压力的产物。最后,许多传统自由主义作家,康德及其后学尤甚,还有一个基本信念是:人类历史有朝向自由社会不断发展的必然规律可循。
汪晖教授是针对美国的中国研究界发言的,但这一洞见颇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证实。结语行笔至此,西方多民族国家的宪制安排这个话题其实已经讲得差不多了。[8]那么,英国、加拿大和西班牙是帝国么?有趣的是,英国、加拿大和西班牙都保留了君主制度。于是乎,民族认同对自由社会只是工具。
[29] Reference re Amendment to the Canadian Constitution, [1982] 2 S.C.R. 793.[30] Reference re Secession of Quebec, [1998] 2 S.C.R. 217. 此问题可以参详Warren J. Newman, The Quebec Secession Reference: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position of the Attorney General of Canada,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9). 不过显而易见,该书主要体现了加拿大联邦政府的观点。英国作为一个联合王国在形式上是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诸岛上(后称英伦)几个旧有王国的联合。
第一,所谓一致性原则在上一段提到的那个宪法解释中已经被加拿大最高法院否定了。[6]但如果细致探究,其实在几个西北欧先进国家中只有法国的民族国家建设接近完全成功。第二,民族主义话语也在公私有别这个问题上相当暧昧。[14] 但自由民族主义理论仍以自由主义为本底,也是毋庸怀疑的。
第三,魁北克不能单方面决定分裂的条件,这损害了联邦、法治、尊重少数的原则,也影响了其它省或者加拿大作为一个整体的民主实践。民族的概念则包罗了文化传统、社会组织和心理认同的内容,在最低限度上也是本尼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所说的想象的共同体。[15] 这一类自由民族主义者可以包括 David Miller。而且,拥有否决权的不光是魁北克,还有卑诗等西部省份,这些省份可是一贯反对魁北克的特殊地位。
1997年,英国工党兑现了选前的承诺,在苏格兰举行了第二次关于是否建立自治政府的公民投票。[20]苏格兰民族争取建立地方自治政府的努力基本上是很成功的,但也留下了若干问题或话题。
当然,法院究竟如何适用《联合条约》也颇是个难题。[6] Michael Keating, The Independence of Scotland: Self-government and the Shifting Politics of Un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pp. 11-2.[7] Benedict 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 (Verso Rev. ed. 2006).[8] Michael Keating, The New Regionalism in Western Europe: Territorial Restructuring and Political Change (E. Elgar, 1998), pp. 19-20.[9] Michael Hechter, Internal Colonialism: the Celtic Fringe in British National Development (Transaction Publishers, 1999).[10] 这里比较合适的概念也许是内藩。
尽管左翼作家也使用反殖民主义话语来描述有关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内部殖民关系,如强调英格兰在英国的优越地位。[2] 这一点被Stephen Tierney指出,在Stephen Tierney, Constitutional Law and National Plural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pp. 4-5。今天回顾,联合王国的建立对当时的苏格兰还是有好处的。多民族国家本来普遍存在,但由于几个老大帝国如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奥托曼土耳其、俄罗斯罗曼诺夫王朝和几个殖民帝国都希望或者被迫挤入民族国家的行列,结果各国的多民族性一直不能显白。[14] Yael Tamir, Liberal Nationali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p. 10. 详见第一章的讨论。加泰罗尼亚也是西班牙经济上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传统自由主义理论对民族主义话语的基本看法主要有三点。这部宪法也扎扎实实地反映了加泰罗尼亚等地方势力的政治诉求,规定了西班牙的省市等基层政权可以基于历史和文化组成自治区,自治区得制定自治条例并建立自治政府。
1867年的立法对加拿大联邦和省各自的专属权力进行了表列,不过在教育、退休、农业和移民问题上联邦和省立法仍需要协调。如果政府掌权,他们还会没收和分配佛朗哥先前占为己有的土地,而且在西班牙不少地方实行的农奴制也将一去不复返。
案件诉至苏格兰高等民事法院(Court of Session),麦考密克等败诉。判词可以两面解读:一方面在加泰罗尼亚自治条例的200多条规定中只有14条最后被宣布违宪。
[17]绝非巧合,第一类自由民族主义者多半谈论的是与国家相耦合的民族认同,而第二类自由民族主义者费尽心机其实还是要为无国家作靠山的地方民族争取尊严和地位。[35] Federalist Language Policies: the Cases of Canada and Spain, in Alain Gagnon James Tully (eds.), Multinational Democraci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1).[36] 奥威尔:《向加泰罗尼亚致敬》,李华、刘锦春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9页。首先,传统自由主义是个人主义的理论。[2]尤需指出,这种适应聚居少数民族需要的多民族国家和那种由散居各民族所组成的多民族国家切不可混淆。
现代自由民族主义者也不乏从忠实情感角度理解民族认同的,而对民族主义话语这样的解读,不但第一类自由民族主义者甘之如饴,就是无论如何与民族主义搭不上界的现代康德主义者如罗尔斯(John Rawls)等也不会感到有排斥的必要。到这时为止,苏格兰民族和人民复求自主的三百年历程终于有了结果。
虽然一路折腾,加拿大试图以承认魁北克特殊地位换取魁北克签署1982年《加拿大宪法》的政治协商总是以失败告终。民族主义话语不一定是反对个人主义的,但是不用说,在各种各样的民族主义话语中集体主义的云影从来都挥之不去。
主张苏格兰独立的苏格兰民族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在1945年派出温妮·爱英(Winnie Ewing)女士参选,第一次在英国议会大选中赢得了席次。而固有民族自然希望保持自己的独特性,结果就变成了一个龟兔赛跑的游戏。
罗尔斯的观点见:John Rawls, The Law of Peopl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在近代西班牙国家出现之前,加泰罗尼亚是阿拉贡王国的一个公国。帝国是消极的、负面的、历史的。结果,给魁北克特殊地位的条款在加拿大西部各省激起强烈反对,而且加拿大原住民族也反对这一文件,认为它忽视了原住民族的历史地位。
对工人,即城镇无产者来说,谁来统治这个国家都是一回事。加拿大最高法院否定了这种观点。
[41] 在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到中国国家领导人和魁北克、苏格兰的地方自治政权领袖有见面机会。这一新法律规定加拿大等大英帝国自治领得为自己立法,而除非自治领请求或同意英国议会此后的立法不再适用于自治领。
就第三种变动而言,有两点内容是特别的:第一,它挑战了过去长期占据主导甚至霸权地位的民族国家论述,这种论述不但损害过西方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也一直贬损着东方多民族国家宪制安排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出处:许章润编:《历史法学》第五卷,法律出版社,2012年2月 进入专题: 多民族国家 宪制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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